博士生培养体系

一、培养目标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国际学术前沿,面向工业化、信息化和国防现代化,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重大国家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服务,培养具有创新能力、批判性思维、良好国际视野,既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又有丰富的实验技能,能熟练地进行空间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习、研究和国际学术交流, 具有独立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能力的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高层次研究型人才。

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基本要求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学风严谨,品行端正,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掌握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及空间科学与技术相关知识,具有独立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三、培养年限

博士研究生培养年限一般为4年。特殊情况下,经有关程序批准,一般博士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一般休学时间)为6年。

四、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博士研究生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设立副导师或博士研究生培养指导小组,协助博士研究生导师进行培养工作。在培养过程中如发现博士研究生不宜继续培养时,可由博士研究生导师提出报告,经深圳校区学位分委员会通过,报校本部研究生院批准后停止培养。一部分博士研究生可能被选拔参加去外校的学生交换或联合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