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空间科学与应用技术研究院202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奖励我院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的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哈工大研〔20211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研究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细则。

一、 评审委员会组成

根据学校要求,成立空间科学与应用技术研究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院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的制定以及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等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主任:研究院执行院长

副主任:研究院主管教学负责人

成员:研究生导师、相关管理人员、学生代表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人,实行导师回避原则,即参评学生的导师不可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

二、申请条件、评选范围及奖励标准

(一)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课程学习成绩优异;在科研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科研能力突出,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学位论文进展状态好,并已取得显著成果。

(二)评选范围

1.学制范围内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研究生,以及定向就业类中的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且在申报年度930日前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但未进行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均应在前40%

科研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在硕士研究生期间至少发表过一篇学术论文(论文需正式发表且截止日期为2023年接收学生申请材料截止日;学生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可以放宽至前50%

4.有纪律处分等情况的研究生处分期内不能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5.延期毕业的学生不可参评。

(三)奖励标准

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

三、评选要求、评分细则及名额分配原则

(一)评选要求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每学年评审一次,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3.学风严谨,诚实守信,品质优良,未出现学术不端行为。

4.学位论文进展状态好,并已取得显著成果。

5.博士研究生重点考察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博士论文的进展情况和参加科研工作的情况,兼顾其他方面的综合情况。硕士研究生重点考察课程学习成绩,兼顾其他方面的综合情况。

(二)评分细则

1. 博士研究生打分细则

1)发表论文加分标准(可累计加分)

Nature/Science

第一作者

60

第二作者

18

Nature/Science指定子刊

第一作者

30

第二作者

9

其他论文

SCI刊物,JCR一区

第一作者

15

第二作者

4.5

SCI刊物,JCR二区

第一作者

12

第二作者

3.6

SCI刊物,JCR 三区

第一作者

8

第二作者

2.4

SCI刊物,JCR四区

第一作者

4

第二作者

1.2

EI 刊物

第一作者

3

第二作者

0.9

国内一级刊物、国际会议

第一作者

2


国内核心刊物

第一作者

1


国内会议

第一作者

1









说明:

导师第一作者且学生第二作者等同于学生第一作者;

学生发表的文章,共同一作按照第一作者加分标准所对应分数的 80%计算加分;

发表文章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须为第一单位的;

Nature/Science指定子刊:Nature/Science-branded journals不包括合作期刊(PJ)和非冠名期刊,不包括新刊物;

在新刊物上发表的文章:(1)国内核心刊物及以上可以加分;(2)文章在Web of Science上可查,且尚未有JCR分区的文章,按JCR四区来计算分值;

国际会议的海报不算发表论文,不算加分;

学术论文须已正式发表方可计分

论文发表时间应为博士入学以后到2023年接收学生申请材料截止日。

2)申请专利加分标准(可累计加分)

发明专利

第一作者

5

第二作者

3

第三作者

1

实用新型

第一作者

5

第二作者

1.5

第三作者

0.5

说明:

导师第一作者且学生第二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

专利申请单位必须是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学生申请的个人专利,不算加分;

发明(设计)人必须有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

已提交申请,未有专利证书的按照以上标准折半加分,例如,发明专利的第一作者加2.5分;

专利申请时间应为博士入学以后到2023年接收学生申请材料截止日。

3)德育综合表现

德育综合表现满分为5分,其中基础评价3分、德育奖励及特殊表现2分。

基础评价(满分3分)

评委根据学生平时德育综合表现评分。

德育奖励及特殊表现(满分2分)

对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生进行加分,取学生活动荣誉对应分值最高项目加分,各项目得分不累加;对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表现,或在某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引起一定校园、社会反响的学生进行适当加分。

具体分值和对应荣誉项目如下:



德育奖励 取最高分,各项 目得分不累加)

国家级个人、集体荣誉奖励,省级个人荣誉奖励标兵

2

省级个人荣誉奖励、校级个人荣誉奖励标兵、省级集体荣誉奖励标兵

1.75

校级个人荣誉奖励、省级集体荣誉奖励、校级集体荣誉奖励标兵

1.5

校级集体荣誉奖励

1

特殊表现

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表现,或在某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引起一定校园、社会反响的学生


注:特殊表现加分由评委根据表现和影响力商议确定,德育奖励与特殊表现可合并计分,两项总分不超过2分。

计分标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平均分。

最终分数计算公式:

最终分数=发表文章得分+申请专利得分+德育综合表现的平均分


2. 硕士研究生打分细则

1)研究生成绩(GPA成绩)

2)发表论文和申请专利加分标准(可累计加分)

Nature/Science

第一作者

60

第二作者

18

Nature/Science指定子刊

第一作者

30

第二作者

9

其他论文

SCI刊物,JCR一区

第一作者

15

第二作者

4.5

SCI刊物,JCR二区

第一作者

12

第二作者

3.6

SCI刊物,JCR 三区

第一作者

8

第二作者

2.4

SCI刊物,JCR四区

第一作者

4

第二作者

1.2

EI 刊物

第一作者

3

第二作者

0.9

国内一级刊物、国际会议

第一作者

2


国内核心刊物

第一作者

1


国内会议

第一作者

1


发明专利

第一作者

5

第二作者

3

第三作者

1

实用新型

第一作者

5

第二作者

1.5

第三作者

0.5













说明:

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导师第一作者且学生第二作者等同于学生第一作者;

发表文章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须为第一单位的;专利申请单位必须是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学生申请的个人专利,不算加分。

Nature/Science指定子刊:Nature/Science-branded journals不包括合作期刊(PJ)和非冠名期刊,不包括新刊物;

在新刊物上发表的文章:(1)国内核心刊物及以上可以加分;(2)文章在Web of Science上可查,且尚未有JCR分区的文章,按JCR四区来计算分值;

国际会议的海报不算发表论文,不算加分;

学术论文须已正式发表方可计分;

发明(设计)人必须有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

已提交申请,未有专利证书的按照以上标准折半加分,例如,发明专利的第一作者加2.5分;

论文发表时间和专利申请时间应为硕士入学以后到2023年接收学生申请材料截止日。

3.德育综合表现分

德育综合表现满分为5分,其中基础评价3分、德育奖励及特殊表现2分。

基础评价(满分3分)

评委根据学生平时德育综合表现评分。

德育奖励及特殊表现(满分2分)

对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研究生进行加分,取学生活动荣誉对应分值最高项目加分,各项目得分不累加;对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表现,或在某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引起一定校园、社会反响的学生进行适当加分。

具体分值和对应荣誉项目如下:



德育奖励 取最高分,各项 目得分不累加)

国家级个人、集体荣誉奖励,省级个人荣誉奖励标兵

2

省级个人荣誉奖励、校级个人荣誉奖励标兵、省级集体荣誉奖励标兵

1.75

校级个人荣誉奖励、省级集体荣誉奖励、校级集体荣誉奖励标兵

1.5

校级集体荣誉奖励

1

特殊表现

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表现,或在某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引起一定校园、社会反响的学生


注:特殊表现加分由评委根据表现和影响力商议确定,德育奖励与特殊表现可合并计分,两项总分不超过2分。

计分标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平均分。

最终分数计算公式:

最终分数=GPA成绩*30+发表论文和申请专利得分+德育综合表现的平均分

(三)名额分配原则

1.同年度其他研究生特殊奖学金不与国家奖学金兼得,研究生自愿选择申报奖学金类别。

2. 每名硕士生在硕士期间最多只能评上一次。研究生可以多次申报国家奖学金,但两次获奖时间至少间隔一年;上次获奖年度及之前成果要清零,不可重复申报使用,再次申报的学生要特别优秀,成果特别突出,成果清零后在同年度获奖学生中成果排名前30%;研究院需多提供与重复获奖申报学生人数相同数量的备选学生,经过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后确定最终获奖人选。直博生参照博士生评选标准。

四、评选过程

(一)信息公布

研究院公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评选办法、评审细则、名额分配等相关信息。

(二)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至研究院评审委员会。

(三)研究院初评

研究院在初评前,须将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后按照评审细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进行初评并按得分进行排序,确定不少于获奖名额1.2倍数量的研究生参加复评。

(四)研究院复评

研究院组成专家组进行统一复评。复评以答辩的方式进行,参评学生需准备PPT介绍个人情况并回答评委的提问,以现场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学生名单。答辩环节可允许其他研究生旁听。

五、异议处理

对研究院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研究院公示阶段向研究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核实情况并予以答复。

本办法由空间科学与应用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细则与国家、省及学校文件相冲突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人:李 联系电话:0755-86720059

电子邮箱:lihong2018@hit.edu.cn

空间科学与应用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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